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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社会工作协会 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 深化广州深圳社会工作事业交流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21-03-16 点击数:6959

为深入贯彻广州深圳《深化两地民政事业协同发展合作框架协议》《深化广州深圳社会组织工作交流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推动广州深圳两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深入参与“双区”建设、“双城”联动,经双方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一、共建社会工作专业合作交流机制和共建共享联动平台

两地每年举办1-3次专业服务交流互访活动,建立两地社会工作政策、社会工作实务、社会工作理论和行业信息建设等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的分享交流机制和平台,促进两地社会工作服务发展。在此基础上,每年在广东省民政厅、省级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等的支持下,联合相关单位至少举办1次粤港澳大湾区社会工作发展成果展、专题展、研讨会等活动,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社会工作的深入交流和合作发展,并辐射我省其他地区。

二、共建社会工作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和平台

搭建两地中高端社工服务项目管理人才、督导人才、领军人才、高级社工师等联合培养机制和平台,建立中高端社工人才导师库,推动相关专业课程联合开发,每年启动1-3项联合培养项目,持续促进两地中高端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并将项目推广、拓展至大湾区其他城市和地区。

三、共建社会工作服务资源共享机制和转介联动平台

搭建两地社会工作服务联动平台,畅通协同服务渠道,推进两地服务优质资源共享、经验交流互通、个案转介等,实现广州社工红棉守护热线与深圳社会工作介入心理服务热线及“深心社聆”小程序线上互通与转介,及线下服务联动跟进,共同提升两地居民福祉。

四、共建社会工作合作发展研讨机制和平台

联合建立广州深圳社会工作合作发展的研讨机制和平台,设立广深社会工作论坛筹备工作委员会,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共建社会工作研讨机制和平台,轮流(联合)举办广深社会工作双城联动发展论坛、粤港澳大湾区社会工作发展论坛等研讨活动,也可积极联合国家或国际级社会工作组织举办全国性、区域性或国际性的社会工作研讨活动,在促进社会工作发展方面发挥引领作用。

五、共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专家库

加强两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两地社会工作教育培训资源共享,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联合培养机制,为两地社会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加强两地人才交流,共建两地社会工作专职人才招聘信息平台,推动两地社会工作人才优化配置和有效流动。搭建两地社会工作专家库,鼓励支持两地智库型会员单位共同开展研究工作,共同打造全国社会工作专家人才高地。联合开展相关课题研究项目,联合开展社会工作领域服务标准的研发和实务研究,适时联合实施涉及社会工作发展改革层面重大问题的课题研究和倡导工作,联合实施推动社会工作参与社区治理、乡村振兴、卫生健康、养老助老等重要社会服务领域的专题研究,为推动两地社会工作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六、共同推进两地行业自律和信用信息公开合作

建立两地行业自律、信用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共享机制,推动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单位会员的信用信息公开及行业自律规范建设,推进两地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推动两地社会工作行业公信力建设。

七、共同推动社会工作助力乡村振兴

协同推进实施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因地制宜,借鉴创新,努力探索和总结两地社会工作镇(街)社工站(点)建设经验,满足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服务需求,配合民政部门夯实基层服务,推动基层治理,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交流总结两地社会工作援建、牵手等乡村振兴经验,共同推动广州深圳社会工作助力乡村振兴。

八、共促两地社会服务机构参与“双区”建设、“双城”联动

配合“双城联动、比翼双飞”工作部署,在组织动员两地会员单位开展深层次、高规格的交流合作,建立常态化交流合作机制、联动协作机制、业务合作机制、交流机制,在党建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标准化建设等方面联动交融,搭建广深两地会员单位交流、学习、合作平台,共同发挥两地会员单位的集聚效应、辐射效应、协调效应和整体效应,促进两地会员单位积极参与“双区”建设、“双城”联动。

九、共同探索和带动粤港澳大湾区社会工作融合发展

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合作单位的常态化沟通机制。通过举办粤港澳大湾区社会工作论坛、开展项目合作等多种形式,探索和带动粤港澳大湾区社会工作相关的学术理论研究、实务研究、人才培训交流合作、服务项目合作创新和专业教育培训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