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广东省社工服务微电影征集评选展播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广东省社工服务
微电影征集评选展播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社工机构 :
为迎接今年11月中下旬在我省召开的 “全国社会工作推进会”,宣传我省专业社会工作十年发展成就,宣传我省社工机构和社工师十年工作成绩,同时将优秀的服务案例以创新形式展现出来得以弘扬,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广东新闻广播联合举办广东省社工服务微电影(微视频)作品征集评选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宣传社会工作的基本价值观、理念及服务方法,展示广东社工行业整体面貌、社工个人风采、典型优秀案例等,突出行业特点。
二、征集对象
广东省内注册登记的社工机构以及广东省内所有关心社工发展、热爱社工事业的单位、机构和个人均可参加。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题材及内容
展现广东社工服务精神,格调高雅,思想健康,富有创新精神;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有一定的故事性、观赏性、艺术性,利于展播。
(二)作品形式
故事片、纪录片、纪实片、宣传片等。
(三)作品时长
微视频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3分钟。微电影、宣传片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6分钟。请严格按照时长制作作品。
(四)作品要求
1、参选案例须尊重案主或其监护人的隐私权,凡参选案例出现案主及其家庭成员姓名、住址、单位等隐私内容时,注意保密并作技术性处理。
2、作品须有完整的片头、片尾、唱词(中文简体)主创人员名单等字幕信息。同时需在片头或片尾中标注为“广东省社工服务微电影征集评选展播活动作品”。
3、作品须是2015年以来原创作品,创作者须对作品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举办单位从作品提交时即获得改编及播映权。
4、作品技术指标须达到电视播出标准(画面清晰,声音清楚,提倡标注字幕)。声音和画面要求同步,无杂音,无明显失真、放音过冲、过弱。解说声与现场声、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字幕要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规范字,不出现繁体字、异体字(国家规定的除外)、错别字;字幕的字体、大小、色彩搭配、摆放位置、停留时间、出入屏方式力求与其他要素 (画面、解说词、音乐)配合适当。画面流畅,码流率256 Kbps 以上,帧率不低于25fps,分辨率不低于720×576(4:3)或1024×576(16:9)。MPEG4 或MOV格式。
(5)参加征集作品须统一制成DVD格式光盘寄送到广东 省社会组织总会。随光盘附详细文字说明,包括:作者或参加征集单位名称、作品名称、作品主创姓名(编剧、导演、主要演员、摄影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文字说明。
四、征集及评选时间:
征集时间:2016年8月20日起至2016年10月30日
专家评审时间: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10日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广东新闻广播联合所有,活动的有关情况请时与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联系。
各参加单位、个人可根据通知要求,将作品于2016年10月31日前(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寄送给组委会。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金安大厦 7 楼
联系人:王小姐
电话:020-83646377
邮箱:gdngo@163.com
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 广东广播电视台新闻广播频率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