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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广东省社工服务微电影征集评选展播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6 点击数:4308

关于开展广东省社工服务

微电影征集评选展播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社工机构

为迎接今年11月中下旬在我省召开的 全国社会工作推进会,宣传我省专业社会工作十年发展成就,宣传我省社工机构和社工师十年工作成绩,同时将优秀的服务案例以创新形式展现出来得以弘扬,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广东新闻广播联合举办广东省社工服务微电影(微视频)作品征集评选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宣传社会工作的基本价值观、理念及服务方法,展示广东社工行业整体面貌、社工个人风采、典型优秀案例等,突出行业特点。

二、征集对象

广东省内注册登记的社工机构以及广东省内所有关心社工发展、热爱社工事业的单位、机构和个人均可参加。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题材及内容

展现广东社工服务精神,格调高雅,思想健康,富有创新精神;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有一定的故事性、观赏性、艺术性,利于展播。

(二)作品形式

故事片、纪录片、纪实片、宣传片等。

(三)作品时长

微视频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3分钟。微电影、宣传片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6分钟。请严格按照时长制作作品。

(四)作品要求

1、参选案例须尊重案主或其监护人的隐私权,凡参选案例出现案主及其家庭成员姓名、住址、单位等隐私内容时,注意保密并作技术性处理。

2、作品须有完整的片头、片尾、唱词(中文简体)主创人员名单等字幕信息。同时需在片头或片尾中标注为广东省社工服务微电影征集评选展播活动作品

3、作品须是2015年以来原创作品,创作者须对作品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举办单位从作品提交时即获得改编及播映权。

4、作品技术指标须达到电视播出标准(画面清晰,声音清楚,提倡标注字幕)。声音和画面要求同步,无杂音,无明显失真、放音过冲、过弱。解说声与现场声、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字幕要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规范字,不出现繁体字、异体字(国家规定的除外)、错别字;字幕的字体、大小、色彩搭配、摆放位置、停留时间、出入屏方式力求与其他要素 (画面、解说词、音乐)配合适当。画面流畅,码流率256 Kbps 以上,帧率不低于25fps,分辨率不低于720×5764:3)或1024×57616:9)。MPEG4 MOV格式。

5)参加征集作品须统一制成DVD格式光盘寄送到广东 省社会组织总会。随光盘附详细文字说明,包括:作者或参加征集单位名称、作品名称、作品主创姓名(编剧、导演、主要演员、摄影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文字说明。

四、征集及评选时间:

征集时间:2016820日起至20161030

专家评审时间:2016111日至20161110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广东新闻广播联合所有,活动的有关情况请时与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联系。

各参加单位、个人可根据通知要求,将作品于20161031日前(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寄送给组委会。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金安大厦 7

联系人:王小姐

电话:020-83646377

邮箱:gdngo@163.com

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 广东广播电视台新闻广播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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