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
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广东省2023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广州市社会工作协会(以下简称“市社协 ”)受广州市民政局委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2020年10月31日之后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合格证明,并截至申请之日在广东省从事社会工作实务满一年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资料提交截止时间
请各社会工作者于6月30日16:00前提交纸质资料以及其PDF扫描件电子版到市社协,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料提交内容
申报人登录广东省民政厅网址(http://smzt.gd.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4205084.html)下载填报广东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报表,及相对应的评审证明资料,详情请见附件。
四、资料提交方式
申报人可采用本人现场提交、委托他人提交或邮寄提交方式进行提交,并发送纸质文档PDF扫描件电子版至市社协综合办邮箱(gzsxhuiyuan@gzsg.org)具体如下:
(一)申报人本人现场提交
申报人本人携带申报资料交至广州市荔湾区环市西路68号4楼,广州社协书院。
(二)申报人委托他人现场提交
申报人需拟定一份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受委托者请将授权委托书和申报资料一同携带至广州市荔湾区环市西路68号4楼,广州社协书院。
(三)申报人邮寄提交
申报人需实名邮寄申报资料至以下地址:
收件人:综合办(81998340)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环市西路68号405
五、注意事项
1.因申报资料较多且重要,建议由申报人本人前往市社协提交资料,若在委托人提交或邮寄过程中,申报资料有遗漏或不齐的情况,由申报人自行负责。
2.申报资料的电子版需和纸质版一致,若不一致或遗漏提交,所有资料将退回申报人本人或委托人。
3.按照协会所在大楼相关管理规定,来访人员需提前预约报备方可进入大楼,如申报人有计划前往协会提交资料,请于决定前往日期的前一天填写(https://www.wjx.cn/vm/YDUzsBJ.aspx)或扫描二维码进行预约登记,否则不能进入大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综合办
咨询电话:81998340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环市西路68号4楼405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4:30—17:00
附件:
1.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http://smzt.gd.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4205084.html)
2.
广州市社会工作协会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