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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通知】继续教育时数不够?点击请进

发布时间:2022-05-06 点击数:6748

广大会员:

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民发〔2009〕44号 )的相关要求,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包括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 ,需要在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后1年内进行登记,登记后方可接受继续教育培训,首次登记后每 3 年办理 1 次再登记。登记有效期为3年。首次登记后,每3年进行再登记。再登记的受理期限为上次登记有效期满前3个月。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应当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的通知》要求接受继续教育,在申请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再登记时提交有效的继续教育证明。根据规定:助理社会工作师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年)内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72小时。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年)内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90小时。

如何获得继续教育时数呢?小伙伴们至少可根据以下2种方法获取:

方法1:在“中国社会工作网”进行继续教育线上学习;

方法2:留意广州社协官网培训通知(点击协会资讯→培训预告),参加线上,线下培训课程,课程由金牌导师团队精心讲解,广州市政府资金支持社会工作人才培训项目全程资助!广州社协官方网站支持一键导出继续教育时数证明(证明须加盖公章才生效),为您完成继续教育,在社工登记工作中助你一臂之力!

 

 

广州市社会工作协会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