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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关于广州市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评估标准确立及执行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4-03-06 点击数:5779

政协提案:关于广州市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评估标准确立及执行的建议

作者 朱静君老师 (社协同事协助撰写)

 

理由:

广州市政府购买服务已经达到了7.7个亿,建立了150个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通过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为社区居民提供了家庭、青少年、老年、残障康复、社区矫正、社区专案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同时,更吸引了大量的社会资源支援民生服务,各类社会公益服务资源得到极大的激活,社区居民参与度日益提高。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评估作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重要保障,及时能够发现购买项目存在问题或不足,为政府资金有效运用提高必要保障。目前广州市各区均采用购买的方式推行第三方评估,提供了相对独立客观的视觉去衡量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避免了社会服务项目行政化,保障了项目的相对独立。但是,由于广州市各区购买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存在差异,以致评估标准不统一带来以下问题,制约了社会工作服务的发展:

1)社会工作服务评估指标制定未能全市统一,通过评估达到以评促建的效果存在差距,甚至有些评估方式影响服务开展。如部分评估标准过于重视数量检查,以完成服务量为重要标准,以致社工被迫罔顾服务质量,违反专业要求去追赶指标;又如部分评估标准与社会工作相关专业要求不相吻合,不能真实反映购买项目成效,使得服务机构不得不投其所好,迎合评估指标,罔顾社区需要;

2)广州市各区设立的社会服务指标不一致,为服务发展带来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无法统一评价现时购买服务的成效,在服务质素要求较高的区评为合格的项目,在服务质素要求较低的区变成了优秀,出现“高分低能”的现状;二是部分标准互为排斥,使得跨区服务机构疲于应付,服务管理混乱;

3)由于各区独立自主购买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服务,广州市并没有明文规定从事一线服务的机构不能承接评估项目,导致行业内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各个评估机构组建的评估团队、执行流程等要求不一致,带来了执行质量不一致。如评估队伍缺乏实务经验,对实务指导作用较少,甚至过于理想化提出建议,使得服务脱离实际;又如评估团队流动性大,并且缺乏必要的上岗要求,使得评估执行缺乏统一标准;某些评估机构只用半天时间完成200万元的项目评估工作,在未有充分评估考证的基础下提出问题,缺乏公信力,也打击了社工的积极性。

 

办法:

1)在充分了解广州服务开展情况下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评估标准,并随着全市服务发展进度及时调整指标,使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评估指标与时俱进,客观真实地反映服务情况;

2) 建立广州市统一的评委专家库,通过统一培训、统一考察进行聘任,用评估过程的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专业责任心进行评委考核,保障评估人员的专业性;

3) 建立广州市统一的评估执行标准,通过规范评估时间、形式、内容及相关操作要点,保障评估人员在对服务项目有充分了解的前提下,给出客观公平的评估结论和评估建议;

4) 建议成立广州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评估与监督指导中心,由广州市民政局作为指导中心主管单位,委托获得广州市行业协会5A级社会组织的广州市社会工作协会进行具体操作,发挥行业协会团结社工、发展专业的作用,确保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各项标准的监督与执行,受理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评估投诉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事宜,组织社会工作领域专家为社会工作服务和社会工作机构提供专业支持和指导 。